我国《商标法》规则,注册商标的有用期为10年,自核准注册之日起核算;有用期满能够续展,每次续展注册的有用期为10年;注册商标专用权能够转让;商标注册人能够经过签定商标运用答应合同,答应别人运用其商标;商标专用权遭到侵略时,商标注册人能够恳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给予处理,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,恳求中止损害,消除影响,赔偿损失。
那么,商标权是否能够承继?
1.个体工商业者恳求注册的商标权,是一项财产权利。在商标有用期内,商标注册人死亡的,其承继人应及时申报商标局,更改商标注册挂号,改变注册人名称,变成新的注册人,即承继了商标权,相同享有转让商标专用权,经过商标答应合同答应别人运用并收取运用费的权利。在注册商标专用权遭到侵略时,相同能够恳求侵权人中止损害,赔偿损失。承继人在商标的有用期内承继商标专用权,若注册期满,承继人能够恳求续展然后持续享有专用权。若承继人未恳求续展的,则损失注册商标专用权。
2.企业、事业单位享有的注册商标专用权,由于不能作为某一自己的自己财产,故不能作为自己遗产被承继,而只能转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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